4月28日下午,扬州中科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第二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,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》,会议由扬州中科第二党支部书记赵丹主持。 会上,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张寅带领支部党员分别就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》制定的背景、具体内容及如何贯彻落实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与解读,并指出该《条例》以席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做出了全面规范,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,对加强公司支部党建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。
张寅还结合公司实际,对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:一是公司党支部要严格对照集团关于《条例》自查表,对标对表进行自纠自查,对于支部存在的问题要列明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,力戒形式主义,认真抓好整改落实。二是希望支部党员能够以此次学习为契机,不断加强政治学习,提高政治站位,进一步深化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成果,积极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,把党员的先锋作用体现到党员责任区、党员示范岗及党员突击队的各个环节之中,积极助推公司的转型升级。
扬州中科第二党支部党员参加学习。